智財爭議
侵權鑑定及侵權警告函(律師函)核發服務_全宇通商法律事務所
詳細介紹

侵權鑑定及核發警告函服務

立即連繫我們:(02)2532-8056  

Line id: LUKANDPARTNERS

1. 苦心經營的商標被人盜用了/著作被人抄襲/研發的技術被人盜用了,如何主張自己的權利!? 

2. 專利師為您提供侵權比對及分析建議

3. 侵權鑑定代辦服務

4. 如何發合法的警告函?

委託流程

1

初步諮詢:簽訂委託書,提供案件資料及基本資料

2

1. 專利師進行侵權比對/委由第三方公正機構鑑定
2. 確認有侵權疑慮,協助寄發律師函、存證信函、或警告函

3

協商:由專利師及律師協助您與侵權廠商協商

4

訴訟:提起民事訴訟或刑事告訴
(訴訟流程

強制執行

 

核發警告函有何注意事項

依據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事業發侵害著作權、商標權或專利權警告函案件之處理原則,為避免企業利用專利等智慧財產權部當競爭,發警告函之前應該要踐行下列確認權利受侵害程序之一,始發警告函者,為依照著作權法、商標法或專利法行使權利之正當行為:

 

  • (一) 

    經法院一審判決確屬著作權、商標權或專利權受侵害者。

  • (二) 

    經著作權審議及調解委員會調解認定確屬著作權受侵害者。

  • (三) 

    將可能侵害專利權之標的物送請專業機構鑑定,取得鑑定報告,且發函前事先或同時通知可能侵害之製造商、進口商或代理商,請求排除侵害者。

事業未踐行第一項第三款後段排除侵害通知,但已事先採取權利救濟程序,或已盡合理可能之注意義務,或通知已屬客觀不能,或有具體事證足認應受通知人已知悉侵權爭議之情形,視為已踐行排除侵害通知之程序。

 

 

如果沒有遵守以上注意事項,會有什麼後果?

 

事業未踐行第三點或第四點規定之先行程序,逕發警告函,且為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欺罔或顯失公平行為者,構成公平交易法第二十五條之違反。

依據公平交易法第25條規定,違反會被處以罰金,另外有些公司還可能會提起妨害名譽等刑事告訴,故大家發警告函之前,一定要經過充分的評估,不可不慎喔

 

 

 

侵權鑑定有何重點?

 

為了避免日後大家對鑑定物取得爭議,建議購買侵權品給專業機構鑑定之前,要請公證人辦理體驗公證,建議要買兩個以上,一個給鑑定機構進行鑑定,另一個侵權品則是保留萬一日後訴訟上有爭議時可以再利用,根據我們的經驗一旦進入訴訟或法律爭議階段,侵權的那一方就會開始嘗試改商品,或者下架線上賣場,因此,事前蒐證不可不謹慎!

 

 

立即聯絡我們

Address | 地址

105 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99號15樓

Phone | 電話

(02)2532-8056 / 0930869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