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商標申請

日本商標申請服務及簡介

本所提供專業日本商標服務,專業、有效、有保障,服務費公開透明

歡迎立即來電洽詢!電話:02-2532-8056;台灣手機直撥0930-869-708
歡迎加line諮詢,本所line id: lit168

 

Step1
  • 提供資料予本所,簽訂報價函及委託書 
  • 客戶須提供以下資訊
    1. 申請人名稱與地址

    2. 申請人身份證明文件: 工商登記表影本(公司),身分證/護照影本(個人)

    3. 商標圖示(300dpi以上),須是墨色圖樣並清晰呈現 

    4. 你的服務或商品描述 (日本商標申請分類採取尼斯分類,委任後,本所會再協助調整)

Step2
  • 提交官方審查
  • 於取得日本商標申請案號,您即可開始於您的商標右上角加註 TM的字樣。
Step3
  • 等待審查,日本的特許廳(Japan Patent Office)審查時間約需12-14個月(此為無異議無核駁狀態)。
Step4
  • 領證

泰國申請的主管機關為何?

日本特許廳(Japan Patent Office)

申請多區域、多國商標,另有優惠

本所亦有全球申請規劃服務。

中國商標申請

美國商標申請

歐盟商標申請

馬德里商標註冊

 

審查程序為何?

由於日本為馬德里成員國,日本商標申請有二種申請方法,1.單一國家申請和2.透過馬德里商標指定日本為申請國家之一

提交日本商標申請所需文件後,特許廳將發出申請回執。 (日本的申請回執為「商標登録願」及收據「受領書」)

如果有法規上認為不得註冊之事由,例如商標不具有識別性、有近似商標存在等,官方會發出核駁理由先行通知,申請人須在收到通知書之日起3個月內回復。

商標可以領證,官方將發出核准註冊通知 (日本的核准通知稱為「登錄查定」),此時申請人須於1個月內繳納領證費。官方收到領證費後將頒發商標註冊證書,並於官方公報上公佈商標約2個月。這2個月公告期即為異議期,任何人均可在此期間對商標提出異議。

衝突商標的處理方式為何?

日本採取「先申請先註冊原則」,亦即,針對在權利範圍有所衝突之商標申請案,若各該申請人間無法透過自願性協議來解決此一衝突, 在後申請案的審查會先被暫停下來,若在先申請案取得註冊, 在後申請者便應該要遭到核駁。

 

核准後如何處理?

官方將發出核准註冊通知 (日本的核准通知稱為「登錄查定」),此時申請人須於1個月內繳納領證費。官方收到領證費後將頒發商標註冊證書,並於官方公報上公佈商標約2個月。這2個月公告期即為異議期,任何人均可在此期間對商標提出異議。

 商標使用規則

 

             註冊商標須於日本境內行使權利。

             如商標連續三年沒有在日本使用,他人可申請撤銷(

             類似台灣的廢止制度)。

 

日本商標保護期限?

日本商標權自申請日當日起算十年。屆滿日期前6個月可以再申請延展十年。

如果商標權人在屆滿後6個月內申請延展,需要繳納雙倍的延展費用。

 日本商標申請聯絡專線

Line: lit168 

電話+886225328056

立即與我們聯繫!

 

審查期間 (無核駁情況)

12-14個月

登記制/審查制

審查制

專用權期限

註冊日起10年

可否一案多類

可以

異議

核准公告2個月內

指定商品項數限制

有限制(22個)

撤銷(廢止)

連續3年內未使用

公、認證

不需要

延展使用證據

不需要

優先權證明文件

第一個申請日起6個月內主張

延展寬限期

6個月

聲明不專用

無聲明不專用制度

馬德里會員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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