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
前妻不給看小孩,律師幫您處理!四招搞定_家事訴訟服務
詳細介紹

前妻不給看小孩,律師幫您處理!

四招搞定_家事訴訟服務

感情自由不一定要犧牲孩子,爭取自己和孩子的幸福!!

--歡迎來電諮詢委託02-2532-8056

有需要家事律師訴訟服務,歡迎您來電或來信諮詢:

電話:(02)2532-8056

手機直撥: 0930-869-708

Email: lucia.luk@lukandpartners.com.tw

Line: lukandpartners

服務流程

1

(1).與本所律師諮詢,確認您的基本狀況

(2) 簽署委託書

2

提供家族基本資料

3

律師協助您準備相關申請文件:

4

1.向法院提出申請

2. 取得法院核准

3. 本所另有翻譯、公證及海牙認證代辦服務(另行報價),可協助您為外文翻譯及法院驗證法院判決/裁定影本

前妻不給我看小孩,定好的探視時間,前妻都百般刁難不給我和小孩見面,怎麼處理? 

1.您可以:

   (1)聲請強制執行(不配合會被罰錢,也有不給看小孩的前妻/夫被拘提管收的狀況)

   (2)如果前妻/前夫以小孩補習等時間無法配合等等,可考慮聲請變更探視方法

   (3)如果前妻/前夫無正當理由惡意不給看小孩,可申請法院改定親權(監護權),加上聲請保全程序

   (4)因為看不到小孩,您精神痛苦萬分,可以向前妻/前夫請求精神慰撫金(精神損害賠償),雖然請求的金額不高,但有嚇阻的效用。

其他資訊:

2.子女親權(監護權)法院判定大方向

「未成年子女的最佳利益」,誰照顧孩子是對孩子最好的,包含孩子自己的意願、長期以來誰一直是主要照顧者、能提供小孩的生長環境(社工會訪視居住環境做出報告)、是否能提供孩子照顧的親友支持系統等。

3. 沒有給扶養費,可以拒絕給看小孩嗎?

不可以拒絕的,法律上扶養費的給付和給看小孩之間並無對價關係。

4. 法院考量的各項因素

(1)在親友支持系統方面;(2)在居住環境方面;(3)在親子關係方面;(4)在身心健康方面;(5)在親職能力方面;(6)在照顧計畫之可行性方面;(7)經濟能力方面。

 

有需家事訴訟及書狀代寫服務,歡迎您來電或來信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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