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遇出軌也可能是好爸媽,離婚律師教您爭取監護權
感情自由不一定要犧牲孩子,爭取自己和孩子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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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流程
1
(1).與本所律師諮詢,確認您的基本狀況
(2) 簽署委託書
2
提供家族基本資料
3
律師協助您準備相關申請文件:
4
1.向法院提出申請
2. 取得法院核准
3. 本所另有翻譯、公證及海牙認證代辦服務(另行報價),可協助您為外文翻譯及法院驗證法院判決/裁定影本
常常有人問律師,我有外遇,先生/太太威脅我拿不到監護權,沒有資格教小孩或見小孩,是真的嗎?
不是的,外遇與否和小孩監護權的判斷,根本是兩回事呀!
1.子女親權(監護權)法院判定大方向
「未成年子女的最佳利益」,誰照顧孩子是對孩子最好的,包含孩子自己的意願、長期以來誰一直是主要照顧者、能提供小孩的生長環境(社工會訪視居住環境做出報告)、是否能提供孩子照顧的親友支持系統等。
2. 法院考量的各項因素
(1)在親友支持系統方面;(2)在居住環境方面;(3)在親子關係方面;(4)在身心健康方面;(5)在親職能力方面;(6)在照顧計畫之可行性方面;(7)經濟能力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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