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人於台灣繼承辦理服務
--基本辦理服務NTD20,000元起
有需要代書\律師代辦服務,事務所可提供到府服務(台灣),歡迎您來電或來信諮詢:
電話:(02)2532-8056
手機直撥: 0930-869-708
Email: lucia.luk@lukandpartners.com.tw
Line: lukandpartners
服務流程
1
(1).與本所律師諮詢,確認您的基本狀況
(2) 簽署委託書
2
提供戶籍謄本、及家族基本資料、海基會驗證文件
3
代書/律師協助您準備相關申請文件:
4
1.向法院提出申請
2. 取得法院核准
3. 本所另有翻譯、公證及海牙認證代辦服務(另行報價),可協助您為外文翻譯及法院驗證法院判決/裁定影本
大陸人於台灣繼承準備文件:
- 戶籍謄本。
- 家族基本資料。
- 繼承系統表
- 海基會驗證文件。
- 遺產明細(被繼承人之國稅局所得歸屬資料清單)
大陸人來台繼承問與答
Q1: 大陸人來台繼承有時間限制嗎?
有,需於繼承發生時起3年內為之。否認會被認定為拋棄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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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大陸人辦理繼承,要向哪個機構為之?
1. 大陸人如需辦理繼承,應向被繼承人的戶籍地法院辦理。
本所全台管轄法院皆可以協助送件向法院提出繼承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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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請問大陸人繼承的法令依據為何呢?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66條規定:大陸地區人民繼承臺灣地區人民之遺產,應於繼承開始起三年內以書面向被繼承人住所地之法院為繼承之表示;逾期視為拋棄其繼承權。大陸地區人民繼承本條例施行前已由主管機關處理,且在臺灣地區無繼承人之現役軍人或退除役官兵遺產者,前項繼承表示之期間為四年。繼承在本條例施行前開始者,前二項期間自本條例施行之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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