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信託辦理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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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囑信託辦理服務
本所專精各種繼承業務繼承登記業務,快速為您處理好各種遺囑、信託、繼承登記服務等
遺囑信託相關說明如下:
1. 什麼是遺囑信託?(白話文就是:您過世後,您身後的財產小管家)
一般的遺產繼承是人走後,錢直接給繼承人;但遺囑信託是,財產還可以用您希望的方式保存和使用:
(1)您寫下遺囑:指定要把哪些財產交給誰(受託人,例如銀行或信任的朋友)管理。
(2)信託啟動時機:當您過世、繳完遺產稅後,信託正式開始。
(3)受託人幫您辦事: 受託人會照您遺囑裡的「指令」,分批或在特定條件下把錢給受益人。
2. 為什麼要辦這個?(四大核心用途)
(1)保護子女(財產保全): 怕小孩太小拿到鉅款被騙或揮霍,舉例而言,可以設定等他 25、30 歲再領,或每月給生活費,就像港星沈殿霞就用此種方式信託遺產,讓女兒不要太早拿到太多遺產揮霍光光,有機會學習為了生活努力工作,到思考成熟獨立時,再來繼承大筆遺產。
(2)照顧弱勢(長期照顧): 如果家中有身障心障礙子女或老伴,可以確保這筆錢專款專用在他們的生活與醫療上。
(3)防範揮霍(分批給予): 擔心繼承人「敗家」,比如可以規定每個月只能領 5 萬,不能一次提領。
(4)專業增值(管理財產): 請專業機構幫忙打理不動產或股票,讓財產不縮水。
3. 遺囑信託辦理的門檻與費用
(1)門檻: 雖然法律沒規定金額,但因為有管理費,故建議計算管理費用後決定是否適合信託。
(2)費用:
-
- 開辦費(簽約費): 約 10~20 萬元(一次性)。
- 管理費: 每年約財產價值的 0.1%~0.5%(按月扣除),這部份建議可以和理財顧問討論一下投資較保守且年利率利息高於管理費的標的,利息得以支付保管費的話,避免侵蝕遺產的價值。
4. 遺囑信託怎麼辦理?(流程三步驟)
(1)找好人選: 選定「執行人」(辦遺產稅過戶)、「受託人」(管錢的人)、「監察人」(監督受託人有沒有亂搞的人)。
(2)寫好遺囑: 建議找公證人辦理遺囑認證(可以是自書遺囑),內容要寫清楚哪些錢要進信託、每個月給多少、什麼時候結束。
(3)簽訂契約: 建議生前就要跟銀行或受託人談好條件並簽約。
三個一定要知道的關鍵
(1)不能躲避「特留分」: 法律規定要留給繼承人的基本比例(特留分),不能透過遺囑信託把它變不見。
(2)隨時能改: 只要您還活著,隨時可以撕掉舊遺囑,重新寫一份。
(3)稅還是要繳: 遺產稅要先繳完,財產才能轉入信託開始運作。
六、受託人一定要做的 5 件事
1. 帳目要清楚(設置帳簿)
受託人不能把信託財產跟自己的錢混在一起。
- 白話說: 每一筆信託都要有自己獨立的帳本。不管是收入還是支出,都要記清楚,而且每一張收據、發票(憑證)都要留好,不能弄丟。
2. 每年要報帳(所得申報)
政府需要知道這些信託財產賺了多少錢、分給了誰。
- 白話說: 每年 1 月底前,受託人要向國稅局申報上一年的「信託所得申報書」和「所得憑單」,交代財產賺錢的情況。
3. 寄單據給受益人(填發憑單)
受益人(領錢的人)拿到錢後,自己也要報稅。
- 白話說: 每年 2 月 10 日前,受託人要把扣繳憑單或免扣繳憑單寄給受益人,讓他們知道去年領了多少,好讓他們去報自己的綜合所得稅。
4. 幫忙先扣稅(扣繳義務)
如果受益人是「外國人」或是某些特定組織,受託人要先幫政府把稅留下來。
- 白話說: 當領錢的人是非台灣居住者或外國公司時,受託人在給錢的時候,必須先扣下一部分稅金交給國稅局,這就是所謂的「扣繳」。
5. 負責繳稅(納稅義務)
在某些特殊情況下,受託人必須直接當「納稅人」去繳錢:
- 所得稅: 如果受益人是誰還不確定(例如:給未來的子孫),受託人要先按 20% 的稅率幫忙繳所得稅。
- 贈與稅: 通常是送錢的人(委託人)繳,但如果送錢的人失蹤、死了、或欠稅不繳且沒財產,受託人就要負責繳這筆贈與稅。
- 營業稅: 如果受託人管理財產時有做生意(賣東西或勞務),就要去申請稅籍、開發票,並繳納營業稅。
總結建議: 如果您擔心子女太年輕不會理財,或是想確保身障家屬能得到長期照顧,遺囑信託是一個非常有力的法律工具。它就像是您即使不在了,還能伸出一雙手,繼續幫您守護家人的經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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