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結婚_單身宣誓書(單身證明)認證服務
去馬來西亞結婚要辦什麼文件公證?根據公證人的經驗,僅分享給各位朋友了解,通常會辦理單身宣誓書、出生證明認證、英文戶籍謄本認證(請先到戶政事務所申請足夠分量的戶籍謄本),公證人認證完尚須去外交部驗證,並且去馬來西亞友誼中心辦理再驗證,簡單說文件需要"過三關",當然隨著時間不同,馬來西亞政府可能有不同要求,以上僅經驗分享,詳情請洽馬來西亞的主管機關為準喔!
如有單身宣誓書或出生證明認證需求,歡迎詢問我們,也預祝各位新婚愉快,百年好合!
有需要單身宣誓書(單身證明)認證服務,歡迎您來電或來信諮詢:
電話:(02)2532-8056
手機直撥: 0930-869-708
Email: lucia.luk@lukandpartners.com.tw
Line: lukandpartners
服務流程
1
(1).與本所諮詢,確認您的基本狀況
(2) 簽署委託書
2
按照您的狀況準備應備文件
3
親自來本所簽名宣誓書。
4
當日即可做成單身宣誓書。
單身宣誓書需要準備的文件:
※未曾結婚者:(1)身分證、(2)五日內申請之戶籍謄本六份。原配偶已離婚者:(1)身分證、(2)五日內申請之戶籍謄本六份、(3)向戶政事務所申請之離婚協議書謄本六份。
※原配偶已死亡者:(1)身分證、(2)五日內申請之戶籍謄本六份、(3)向戶政事務所申請之原配偶死亡證明書六份。
單身證明(單身宣誓書)問與答
Q1: 請問申請有什麼特別要注意的?
注意事項:
1. 單身宣誓書(單身證明)限「本人」親自到場辦理。
2. 持單身證明到越南結婚登記:須提供「現戶全戶」之戶籍謄本。
3. 持單身證明到越南結婚登記:印尼各省對於單身聲明(中文/中英文)之要求不同,請自行向該國主管機關確認,如不確定建議製作中英文對照版。
4. 持單身證明到德國或部分歐洲國家登記:除須辦理單身聲明書之認證外,後面附上的戶籍謄本亦須辦理認證。
請自行向該國主管機關確認。
5. 如宣誓人有多次結婚離婚紀錄,請戶政事務所申請「歷次」之離婚協議書/前配偶死亡證明書。
(本業務自律師完成公證人受訓時數後開辦,僅先預做網頁)
有需要單身宣誓書(單身證明)服務,歡迎您來電或來信諮詢:
電話:(02)2532-8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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