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建物所有權狀被人霸佔了怎麼處理?
千萬別去地政事務所申報遺失!
常有客戶詢問我們,土地建物所有權狀被長輩、配偶"保管"不還,應該要怎麼處理,律師提醒您:
1. 千萬不要去地政事務所報遺失,謊報遺失會觸犯刑法的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喔! 雖然貪圖方便,但會有刑事責任。
2. 和地政事務所聯絡,自行或委託律師發函通知地政事務所暫緩辦理任何變更登記,避免您的權狀遭到濫用。
3. 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返還土地及建物所有權狀,實務上有許多成功的勝訴案例,本所亦成功協助客戶取回土地及建物所有權狀之成功經驗,歡迎來電洽詢本所律師專線電話:02-2532-8056
委託流程
1
初步諮詢:簽訂委託書,提供案件資料及基本資料
2
協助寄發律師函、存證信函(以律師名義發出的律師函較具有催促持有權狀的人,持有權狀的人才會認真應對)
3
協商:由律師協助您與持有權狀的人協商,一來角色較為中立,一來也可以避免客戶需直接長輩、前妻或前夫的尷尬局面
4
訴訟:提起民事訴訟或刑事告訴
強制執行
本所收費平價、透明、彈性、分階段收費
1. 分階段收費:第一次委託,僅收取工本費新台幣10,000元,其後於各個階段成本達成進度時收取成功報酬/固定報價計酬(由客戶自行選擇)。
2. 單一階段委託:如您已經自行發存證信函,僅不知道如何處理法院的訴訟程序或強制執行程序,亦可僅就單一程序委託本所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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