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誣告家暴,律師協助您答辯!
通常保護令答辯服務,服務費新台幣20,000元起
我沒有家暴,我被家人誣告家暴,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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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家人誣告家暴,怎麼辦?太太/先生告我家暴,收到通常保護令開庭通知,怎麼辦?太太/先生不給我看小孩,還對我申請保護令!
本所提供平價的家暴保護令答辯服務,可協助向全台法院辦理,快速專業保障您的權益! 通常保護令答辯服務費只需新台幣20,000元
(如需律師陪同至法院開庭則費用另計。)
聲請流程
Step1
蒐證
建議您現場可以錄音、錄影
了解申請人手上掌握什麼證據
Step 2
討論
1. 律師將了解您的實際狀況,為您撰寫書狀、整理證據並向法院提出答辯書狀
2.如您與配偶或同居人有離婚、子女探視、親權監護權爭議,亦請告知律師
Step 3
保護令答辯
如申請通常保護令則需要開庭審理
申請保護令常見問題
家暴保護令要向哪個法院申請? 戶籍地? 居住地?
為了保護受害人,不一定要向戶籍所在地法院申請
您可以就近在您的居所地法院申請即可。
比如戶籍在台中,住在台北,也可以向台北地方法院
提出申請。
家暴違反保護令有什麼效果?
違反會有刑事責任呦!根據家庭暴力防治法第61條規定,違反法院依第14條第1項(通常保護令)、第16條第3項(緊急保護令)所為之下列裁定者,為本法所稱違反保護令罪,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哪些情形可以申請家暴保護令呢?
家庭成員間實施「身體」、「精神」、或經濟上的騷擾、控制或脅迫
夫妻間、父母子女間、兄弟姊妹間皆可申請
家庭暴力也包含「騷擾」和「跟蹤」的行為!!
家暴申請保護令需要負擔法院規費嗎?
不用喔,是免費的
家暴令可以禁止哪些行為呢?
1.禁止家庭暴力
2.禁止騷擾、接觸、跟蹤、通話、通信、或其他非必要聯絡行為
3.遷出住居所(必要時可以禁止相對人處分不動產)
4.遠離特定場所,保持特定距離
5.決定子女暫時監護(必要時可以命交付子女)
.....等
申請文件
1.加害人戶籍謄本2.申請人戶籍謄本
3.保護令申請狀
4. 相關證據(驗傷單、錄音、錄影、證人資訊)
5. 證人基本資料(證人姓名、地址及電絡電話)
6. 其他法院要求的文件
開庭注意
1.如果訂的庭期不方便出庭,記得要請假(建議寫請假狀),或委由律師協助出庭。2.如您有被誣指家暴的狀況,請事先告知律師始末,並委任律師至法院閱卷了解申請人提出什麼資料給法院,以供做為按件討論的依據。
3.將法院要求提供之資料予以筆記,盡速補充提出。
4.如申請人欲濫用暴護令申請程序以阻礙您看孩子,請事前告知律師。
4.建議應出席開庭,以保障自己的權益。
立即連絡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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