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
離婚後財產怎分?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服務
詳細介紹

離婚後,怎麼分財產?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服務

家事專科律師親自為您服務

--基本辦理服務NTD20,000元起

有需要離婚律師代辦服務,歡迎您來電或來信諮詢:

電話:(02)2532-8056

手機直撥: 0930-869-708

Email: lucia.luk@lukandpartners.com.tw

Line: lukandpartners

服務流程

1

(1).與本所律師諮詢,確認您的基本狀況

(2) 簽署委託書

2

提供戶籍謄本、家族基本資料、配偶雙方名下財產概況

3

律師協助您準備書狀

4

1.向法院提起訴訟

2. 開庭(如您額外選取全案委託,則律師可陪同您一起去法院開庭) 
3. 取得判決

剩餘財產分配請求問與答

Q1: 離婚後,怎麼分財產?

婚後財產少的一方,可以對婚後財產多的一方主張賸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因此,建議您和律師討論之前可以大致上和律師說明配偶的財產狀況,以供律師提供您正確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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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的依據是什麼?

民法第1030-1條第一條規定: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但下列財產不在此限:一、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二、慰撫金。

由於"離婚"即是法定財產制消滅的原因之一,故離婚可依據民法1030-1條規定向婚後財產較多之一方主張分配剩餘財產。

Q3:賸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如何計算呢?

 

小明的婚後財產有1,100萬元,小明在婚姻關係中有負債20萬元,小美的婚後財產有330萬元,330萬元中有50萬元是繼承的且無負債,小明和小美離婚後,小美可以和小明主張多少剩餘財產?

雙方財產差額的一半計算如下:

小明剩餘財產1080萬元(1,100-20)−小美剩餘財產280萬元(330-50)=800萬元 

800萬元÷2=400萬元 

因此,小美可以和跟小美請求400萬元

Q4:離婚後請求分財產有時間限制嗎?

 有的!!

 時效限制是有的,依據民法第1030-1條第5項規定,剩餘財產差額之分配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剩餘財產之差額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起,逾五年者,亦同。

也就是說,如果知道配偶的婚後財產比自己多,那從知道開始2年內就要提起訴訟了,超過這個時間權利就失效囉,提醒各位離婚後弱勢的一方要盡快主張自己的權益,不要讓自己的權利睡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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