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怎麼分財產?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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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辦理服務NTD20,000元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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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流程
1
(1).與本所律師諮詢,確認您的基本狀況
(2) 簽署委託書
2
提供戶籍謄本、家族基本資料、配偶雙方名下財產概況
3
律師協助您準備書狀
4
1.向法院提起訴訟
2. 開庭(如您額外選取全案委託,則律師可陪同您一起去法院開庭)
3. 取得判決
剩餘財產分配請求問與答
Q1: 離婚後,怎麼分財產?
婚後財產少的一方,可以對婚後財產多的一方主張賸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因此,建議您和律師討論之前可以大致上和律師說明配偶的財產狀況,以供律師提供您正確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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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的依據是什麼?
民法第1030-1條第一條規定: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但下列財產不在此限:一、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二、慰撫金。
由於"離婚"即是法定財產制消滅的原因之一,故離婚可依據民法1030-1條規定向婚後財產較多之一方主張分配剩餘財產。
Q3:賸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如何計算呢?
小明的婚後財產有1,100萬元,小明在婚姻關係中有負債20萬元,小美的婚後財產有330萬元,330萬元中有50萬元是繼承的且無負債,小明和小美離婚後,小美可以和小明主張多少剩餘財產?
雙方財產差額的一半計算如下:
小明剩餘財產1080萬元(1,100-20)−小美剩餘財產280萬元(330-50)=800萬元
800萬元÷2=400萬元
因此,小美可以和跟小美請求400萬元
Q4:離婚後請求分財產有時間限制嗎?
有的!!
時效限制是有的,依據民法第1030-1條第5項規定,剩餘財產差額之分配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剩餘財產之差額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起,逾五年者,亦同。
也就是說,如果知道配偶的婚後財產比自己多,那從知道開始2年內就要提起訴訟了,超過這個時間權利就失效囉,提醒各位離婚後弱勢的一方要盡快主張自己的權益,不要讓自己的權利睡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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