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健保特約藥局獨資經營切結書」--公證人認證服務--效力等同於法院
公證人文書認證服務,歡迎您來電或來信諮詢:
電話:(02)2532-8056
手機直撥: 0930-869-708
Email: lucia.luk@lukandpartners.com.tw
Line: lukandpartners
服務流程
1
(1).與本所諮詢,確認您的基本狀況
(2) 事先將文件Email或Line提供公證人查證
2
按照您的狀況準備應備文件
3
攜帶文件"正本"及身分證至公證人辦公室以供查驗
4
如事先查驗過文件真正,則當日即可做成「全民健保特約藥局獨資經營切結書 」 公證人文書認證。
需要準備的文件:
(一)負責人之身分證明文件及印章。
(二)藥局獨資經營切結書五份。
( 三 ) 藥局執照影本 1 份。
( 四 ) 藥局之房屋使用證明文件(例如房屋所有權狀影本。 或房屋租賃契約書影本)。
認證費用:新台幣500元。
「全民健保特約藥局獨資經營切結書 」 認證問與答
Q1: 到場辦理之人為何?
藥局負責人需親自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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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 需要準備什麼文件?
(一)負責人之身分證明文件及印章。
(二)藥局獨資經營切結書五份。
( 三 ) 藥局執照影本 1 份。
( 四 ) 藥局之房屋使用證明文件(例如房屋所有權狀影本。 或房屋租賃契約書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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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 相關法律依據。
中央健康保險局健保醫字第0940060586號
一、 配合本保險95年1月1日起公告實施「診所不合理處方釋出型態」檔案分析不予支付指標與方式,及修訂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支付標準第二部第一章第六節調劑費案,本保險特約藥局如欲證明為負責藥事人員獨資經營,請依前開作業方式,向法院公證處或所轄民間之公證人事務所提出認證申請。
二、 本保險特約藥局得自95年1月1日起兩個月內,檢具法院或民間之公證人之公證書正、影本(經查驗無誤,正本檢還)及藥局獨資經營切結書,向所屬本局各分局申請覆核,通過者自實施日當月生效。超過期限舉證者,於公證核准日起15日內送核者,自公證核准日當月生效,超過15日送核者,以分局受理日當月起生效。(新藥局於特約時舉證,得於特約當月生效)
三、 前開「全民健康保險特約藥局如何辦理藥局獨資經營切結書認證作業」相關資訊,將置於本局全球資訊網站醫事機構各類申請表單中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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