號外!修法後,建築物、室內設計、符合特定條件的虛擬圖形皆可申請設計專利

【全宇通商】號外! 修法後,建築物、室內設計、符合特定條件的虛擬圖形皆可申請設計專利

新版設計專利規範即將在2020/11/01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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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的設計專利保護範圍為何??

相較於發明/新型專利保護產品功能的面向,設計專利提供的是產品外觀保護,所謂的產品外觀指的針對產品的全部或部分形狀、花紋、色彩或其結合而成,且透過視覺訴求為主的創作。

另外,應用於物品之電腦圖像圖形化使用者介面亦可申請設計專利,所以像是節目選單、通知視窗、網頁畫面或遊戲畫面或具有具變化外觀之圖形化使用者介面都可以用以申請設計專利

新增的設計專利保護範圍為何??

依據即將施行的設計專利審查基準的新增內容,本所列舉重點如下:
1. 設計所應用之物品新增建築物橋樑室內設計(如下所示廚房之部分的立體圖、俯視圖及右側視圖)等設計得以申請設計專利

2. 藉由螢幕、顯示器顯現或投射產生之平面圖形可用以申請設計專利

3. 藉由各種電子裝置所之顯示器"投射"產生的二維或三維之虛擬圖形可申請設計專利:
    (a)具三維顯像之特性的圖像設計(例如,透過 3D 投影、VR 顯像所產生之立體形態)

    (b)配合物品特殊形態之圖像設計(例如,藉由曲面或圓柱面之顯示器所產生的圖像設計)

(摘自新版設計專利審查基準)

透過上述新增內容可知目前可用以申請設計專利之標的放寬,使得設計從業人員所設計之相關產品(例如,文創產業、室內設計產業、產品設計等等)可受到更妥善之保護,而本所具有豐富的設計專利撰寫及多國申請經驗,歡迎立即連絡我們(02-2532-8056,Line ID: Lukandpartners)